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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浏览量:1041   作者:李正国  日期:2014/7/18

今年来,陇川县检察院坚持落实制度力度不减,突出防控重点,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和《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以及《云南省检察人员七严守七严禁》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检察人员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陇川县检察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陇川县《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警示应注意的廉政风险点。

三是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廉政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1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1人次。

四是加强监督问效,对陇川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督查6场次,督促上报项目进度6次;对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和“两房”建设装修材料进货项目监督4场次,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4件次;对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5人次、招录司法辅警5人次分别监督2场次。

 

文章来源:陇川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