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陇川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扎实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延伸审判服务,于

针对学校附近的交通环境越来越复杂,来往车辆增多,学生出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也越来越普遍的情况,本院选取了郭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校园内进行公开审判,以此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全校一千二百余名师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同时本院邀请了陇川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关工委、交警大队等参加此次活动。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给学生上了真实生动、通俗易懂的一堂法制课。学校师生纷纷表示,在过去对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认识不深,对危害后果也没有这么直观的感受,通过这次活动学到了很多知识,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同时相比一般的法律宣传活动,这样的教育形式更加吸引人,也更加直观,希望法院能够经常到学校中开展各类案件的庭审。
以在校园中进行公开审判的形式,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在陇川县尚属首例,本次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法院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