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瑙纵歌之乡——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有一个积极为民执法,替民伸冤,帮民解忧的文明“窗口”,它就是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这个仅有二名干警的集体,2014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等来信来访12件,均做到及时分流、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人满意率为100%。
多年来,陇川县检察院控申科一直积极推行“三声四心一下访二接待”的信访接待制度,构建畅通无阻的信访“绿色快速通道”,让来访群众如浴春风、宾至如归,一进门就有一种到家的感觉,受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三声”即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即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细心、解答问题耐心、为民解忧诚心;“一下访”即每周开展一次下访巡访;“二接待”即一般性来访由控申科长和专职接待员接待,“两访一户”等重大疑难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来访由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接待。
陇川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的全体干警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架起了一座联系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坚固桥梁。
群众利益无小事!控申科干警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反映的事实,经审查核实,郑某某反映的问题陇川县人民法院于1987年改判无罪,并给予郑某某本人复工复职。最后,控申干警根据控申接待风险评估告知制度答复了信访人郑某某,并赢得郑某某的连连称赞:“检察官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有检察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心里踏实多了”。
为方便群众来访和举报,陇川县检察院控申科认真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制”、“首办责任制”、“下乡巡回接访制”、“当事人预约接访制”等工作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举报箱等,有效地提高了接访效率,确保了接访质量。
多年来,陇川县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关注和服务民生作为控申工作的出发点,把让群众满意和放心作为控申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做到让老百姓有状有处告、有冤有处申、有苦有处诉、有怨有处讲,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与控申检察官交谈工作体会时,他们说:“控申工作就是为群众服务的,在工作中我们获得了快乐!今后依然会秉持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让控申这个文明“窗口”绽放更多的和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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