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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院党组到陇川县检察院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浏览量:783   作者:胡广富  日期:2014/3/14

311上午,德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铁楠率领院党组班子全体人员,到陇川县检察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活动,陇川县检察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学习。

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友对集中学习的目的、意义做了说明,随后领学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全体人员认真听讲,认真做记录,并对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照镜子、找差距、明方向,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铁楠检察长总结学习活动时指出:这次学习活动效果十分明显,达到了预期目的。大家踊跃发言,对州院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州检察院将原汁原味对照整改。

李友常务副检察长要求陇川县检察院班子要带头搞活动,带头抓学习,要认真组织好学习活动,对规定的学习科目必须认真学习、认真研读,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真学、真懂、真用,力求取得学习效果。

德宏州检察院党组班子“沉下身子”到基层检察系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是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的新举措,通过以上带下的方式,带动全州检察机关兴起新一阵学习之风。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