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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检察院学习县委全会精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

浏览量:1027   作者:胡广富  日期:2014/3/14

36,陇川县检察院组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陇川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上,副检察长张福茂领学了县委李正环书记在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会议号召全院干警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好,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推动检察各项工作之中。

副检察长张福茂指出: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是在我县加快推进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会议全面总结2013年县委工作情况和成绩,对未来陇川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了部署安排,特别是提出了“123456的发展思路,这对促进陇川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福茂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在学习中不断提自身能力和素质,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二是按照“不落实就是不作为,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的要求,切实把全会精神融会贯通到具体工作中,扎实做好检察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决反对“四风”,用铁的作风纪律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干警们表示,要认真宣传、贯彻好县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任务,促进陇川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