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19户重点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县政府组织了“三安”工作考核组,对2013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重点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按照责任状考评奖惩的规定,经县安委会研究,拟决定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
优秀单位﹙4个﹚:陇把镇人民政府 、城子镇人民政府、勐约乡人民政府、户撒乡人民政府、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
优秀单位﹙8个﹚:县公安局、安监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
重点企业先进单位(13个):德宏供电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省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云南省陇川糖厂、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甸川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雅森特木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麻栗坝水库管理局、陇川县中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正丰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华晨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步行街花园)、陇川县德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际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鼎金花园)、福斯特木业有限公司。
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考核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等奖:陇把镇人民政府;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等奖:勐约乡人民政府;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等奖:户撒乡人民政府。
三、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
先进单位(乡镇):
一等奖:陇把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勐约乡人民政府;
三等奖:户撒乡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至2月19日,如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请向陇川县安委办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692—7178139。
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