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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责任状拟表彰单位的公示

浏览量:1113   作者:  日期:2014/2/11

根据2013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19户重点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县政府组织了三安工作考核组,对2013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重点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按照责任状考评奖惩的规定,经县安委会研究,拟决定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奖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

优秀单位﹙4﹚:陇把镇人民政府 、城子镇人民政府、勐约乡人民政府、户撒乡人民政府、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

优秀单位﹙8﹚:公安局、安监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综合考核评定为优秀。

重点企业先进单位13个)德宏供电有限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省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云南省陇川糖厂、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分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甸川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雅森特木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麻栗坝水库管理局、陇川县中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正丰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华晨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步行街花园)、陇川县德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际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鼎金花园)福斯特木业有限公司

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考核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等奖陇把镇人民政府;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等奖勐约乡人民政府;

2013年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等奖户撒乡人民政府。

三、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

先进单位(乡镇):

一等奖:陇把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勐约乡人民政府;

三等奖:户撒乡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为:2014211日至219日,如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请陇川县安委办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6927178139

                                     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章来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