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检察院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干警发送作风建设信息“七个严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醒干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节日病”。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省纪委“八个严禁”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强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或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夜总会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及饮酒驾车;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不符的言行;严禁用违禁药品蒸煮任何食用菜肴,杜绝“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