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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谈话

浏览量:1025   作者:胡广富  日期:2013/11/6

为切实抓好检察队伍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114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莉琼对3名副检察长、政工科长、反贪局局长及纪检组长进行了廉政谈话。

谈话中,王莉琼检察长强调: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和减少干部犯错误的重要措施,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廉政谈话机制,通过不定期的开展廉政谈话,为干警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廉洁从检工作:一是要率先垂范。作为单位领导和部门领导,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格遵守检察人员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各项廉洁从检规定,为干警树好标杆,做到严于律己的表率、勤政为民的表率。二是要强化意识。要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正确对待金钱、名誉和地位,始终把奉献作为党员干部的最高境界。三是管好队伍。人心齐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作为领导干部,要关心爱护下属,多与他们谈谈心,了解工作、生活及思想状况,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对干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给以纠正。四是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察院的领导不仅要办好案,还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决杜绝办案不廉、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真正维护好、保障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谈话对象从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剖析发言。廉政谈话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使院领导能纠正思想、行为偏差,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检的模范表率。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