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召开第31个“民族团结月”座谈会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推进会
10月30日,陇川县召开第31个“民族团结月”座谈会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何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永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兵,县政协副主席排有明出席会议。各乡镇、农场管委主要领导,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退老干部,各民族学会及宗教界人士参加会议。吴新兵主持会议,何华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表彰了2012年度民族团结宗教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单位,部分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

何华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要把德宏作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进行建设,这是德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德宏示范区建设机遇,科学谋划,借机发展,坚定不移的把德宏示范区建设这一重要工作有效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
何华强调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依托民族地区的资源禀赋,在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支柱产业,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要加大少数民族教育、医疗、扶贫攻坚力度,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示范区建设的聚焦点;要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挖掘和利用工作,并使之成为增强凝聚力、展示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有效手段;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合力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深受各民族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民俗民风和宗教信仰的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何华要求:全县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示范区建设要求上来,坚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领导体制,完善资金运行、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要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区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紧密结合,引导和激发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投身示范区建设,共建美好家园;要坚持和完善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督查任务分解到部门、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组织部门要把示范区建设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快研究和完善示范区建设激励、问责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挖掘亮点,树立典型,努力营造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吴新兵在会议总结中强调: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断拓展新思路、新方式、新办法;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舆论氛围和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