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大力营造正能量 促进和谐发展

浏览量:894   作者:胡广富  日期:2013/10/29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州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是无形的“软实力”,是生生不息的正能量。陇川县检察院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想信念,着力培育符合时代特色,反映干警愿意的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州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用“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精神文化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和谐发展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刑事被害人救助、维护稳定救助和举报奖励等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通过加强侦查、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杨善洲、杨竹芳等英模先进事迹,开展 “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道德讲堂活动,全面提高干警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在催人奋进的文化氛围感染下,全院干警注重加强人际关系的“和谐”,在工作、生活中团结合作、相互支持,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互相补台,全院上下政通人和,人心向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围绕“修德、崇法、律己、正人”的检察文化主题,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在办公区域内喷刷文明单位创建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开设了检察文化、廉政文化、文明公约、“检察官八字箴言”、“公民道德建设20字方针”等栏目。全面抓好检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在办公室走廊墙壁悬挂陇川风土人情的照片以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宣传图片。组织干警及家属积极参加篮球、乒乓球、拔河、摄影、绘画、演讲、诗歌朗诵、快板表演和舞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20111月,在首次德宏检察杯运动会上获乒乓球团体赛第1名、接力赛第2名。20129月,两名干警在全州检察机关廉洁从检书画摄影作品比赛中分获二、三等奖;2012年,在政法系统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中,获得县级优秀奖1人,全州检察机关二等奖1人。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探索“文化育检”的有效途径,组织干警到先进示范院学习,确定课题深入调研,组织干警进行大讨论、参与社会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全院形成了团结一致、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

关注公益,奉献爱心,树立文明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服务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举报、民行受案、预防职务犯罪等宣传工作,使法律宣传经常化、常态化。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送法律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宣传板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受案范围、职务犯罪立案标准、预防职务犯罪、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等多方面内容,使广大群众增强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更深的认识了解,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拓宽案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在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秉承“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大爱精神,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将每一份爱心送给最需要救助的受难同胞。2011年为盈江灾区筹集善资22000元,2013年为雅安灾区筹集善资8600元;为城子镇扎多村13岁的患病少年杨忠超捐献爱心,全院干警先后捐款9300元,同时利用网络向社会发出倡议,得到了德宏电视台第二视角栏目的关注,社会各界纷纷加入到爱心救助的行动中来。积极响应无偿献血爱心号召,踊跃开展义务献血活动,有限的血液献出无限的爱心,凸显了陇川检察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益事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