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等方式查看了陇川县2012-2013年以来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优抚安置资金、县级财政匹配专项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各类档案资料,听取了县民政局负责人关于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并深入景罕镇和部分农户家进行了实地抽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我陇川县民生资金规范运行情况予以高度肯定。同时,要求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时刻绷紧民生资金专款专用这根弦,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上为国分忧、下为民解困”的宗旨。
近年来,陇川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 “四公开”、“五优先”的原则,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账目清楚,足额发放,发放过程中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的现象,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规范运行和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和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2012年年度,城乡临时救助2397人、共发放救助资金212.89万元,城市低保共有4369户8333人、共发放低保金1748.61万元;农村低保共有23349户39752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442.8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2230人;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057.61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663人,共发放救助资金530.76万元;救灾资金744.5万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