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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扎实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

浏览量:1049   作者:赵福阳  日期:2013/10/12

 

为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督促落实惠民政策措施,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杜绝资金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10812日,陇川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民政局派出20余人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和1个农场管理使用的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救灾物资等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查、核、访”的方式,听取汇报、查对账目、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深入细致检查民政资金是否符合用途,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程序、方式是否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问题。通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和农场进行纠正整改,全面掌握了各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安全运转,确保了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促进了我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检查工作中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了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和民政局副局长、纪工委书记、纠风室主任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5个检查组认真全面地开展工作。

二是严格检查内容。此次专项资金重点检查民政七个专项资金款物的审批发放,工作中,全面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看账薄痕迹资料、走村入户核查农户群众是否全额领到补助,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纠正整改,务必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注重总结、全面反馈。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用检查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乡镇民政工作的发展,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检查后,及时召集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反馈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上报,加强总结、全面分析、责成整改,把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文章来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