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因工作调整等原因调离陇川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地方根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目前,勐约乡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4条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补选。为开展好代表补选工作,

在勐约乡政府召开座谈会,多守辉在听取了勐约乡党委、人大主席团主要领导汇报后,在勐约乡党政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到勐约乡帮中村,与村干部就人大代表补选工作、补选问题、补选进度进行座谈。最后,多守辉就开展好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补选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二是要查清常住人口底数,及时梳理“三增三减”人员,做到选民不漏登、不错登,确保村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三是要依法选举,程序合法,做到不违规、不违纪;四是加强请示汇报,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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