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陇川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月,为确保“营改增”纳税申报顺利进行,陇川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
一是加强纳税人培训。针对“营改增”纳税人不熟悉国税管理流程的情况,陇川国税局在八月份举办了纳税人课堂,向纳税人介绍申报流程、发票领购、系统操作等情况,并整理编制了各类政策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说明等宣传辅导材料。通过前台咨询窗口、发送电子邮件、上门辅导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辅导,让纳税人熟悉和掌握纳税申报的相关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是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陇川国税局为纳税人提供了上门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储蓄扣税等多种申报方式供纳税人选择,并在办税大厅配置了自助办税终端。从7月份开始,陇川县国税局前后进行了三次模拟测试,以确保各申报系统准确顺利运作。
三是征收期内合理调配办税服务资源。征收期开始后,管理分局加强督导和指导,深入企业,解决试点纳税人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县局安排熟练申报业务和网上办税流程的青年骨干组成导税团队为纳税人服务,确保纳税申报、发票代开、发票发售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营改增”纳税人首个申报期的圆满结束,标志着陇川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截至9月16日,陇川县“营改增”试点首个税款征收期结束,全县3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申报率达100%。合计实现申报销售收入1253694.44元;应纳“改征增值税”税款35314.6元,文化事业建设费8944.45元,入库率达到100%。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