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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政法委三项要求贯彻纪检监察文件精神

浏览量:1247   作者:杨丽娟  日期:2013/9/13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四风”的紧急通知》(陇办发电〔201344)文件要求,县委政法委于913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

会上,由委机关政治办主任赫光同志原文传达学习了《关于严格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四风”的紧急通知》(陇办发电〔201344)文件。再次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230)、《九个严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春节等节日期间加强公车管理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委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行禁止、立说立行,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纠正“四风”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重要性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要警钟长鸣。委机关行政会议要经常性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文件和通报违纪案例,经常重申委机关公车管理、工作作风纪律等相关规定,长敲警钟,做到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入耳、入脑、入心;三是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委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务必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任何时候不得出现违反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人和事。

 

文章来源: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