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陇川国税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把两户福利企业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不定期到企业查看安置残疾人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实际上岗情况、是否与每位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查看企业缴纳“五险一金”及残疾人工资是否通过银行支付的情况。
三是查看企业用于生产销售货物的收入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之和是否达到50%以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是否能分别核算、财务能否准确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是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整改,做到应退的税款依法办理退税手续,多退的税款依法收缴入库。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进一步规避了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提高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把纳税人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