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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院铁楠检察长到陇川县检察院调研

浏览量:1053   作者:桂盈萍  日期:2013/9/10

 

近日,德宏州检察院铁楠检察长一行5人到陇川县检察院传达全省各分州市院检察长研讨会精神,检查指导执法办案考评工作,陇川县检察院二级班子以上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陇川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结合《德宏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办法》的要求,分别向铁楠检察长一行汇报了20131-8月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计划。

在听取汇报过程中,铁楠检察长及时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明确案件管理工作由检察长亲自分管,要求配齐配强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把好案件入口关;二、要求侦监部门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公诉部门加强审判监督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侦监、公诉、监所三部门共同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三、注重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力量,重视人民监督工作,适时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案件庭审,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信访接待,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四、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宣传,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发展;五、高度重视检察统计工作,保持统计工作人员队伍稳定,要求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每个月必须看报表,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错报;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强调要求“两房”不准超标准建设、不准豪华装修,不准超标准接待,工作餐不准饮酒,不准公车私用。

文章来源:陇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