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税局领导班子的带领和各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的共同努力下,9月1日凌晨,陇川县国家税务局准时接收6户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并成功完成申报。其中网络申报3户,介质申报1户,上门申报2户。共计征收入库税款566,472.47元,其中增值税560,492.59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979.88元。
在“零点申报”行动准备阶,陇川县国家税务局各科室团结协作、充分准备、积极参与,严格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充分做好纳税人前期辅导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在纳税人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下成功完成纳税申报。此次申报成功标志着陇川县国家税务局在8月1日顺利开具国税增值税发票的基础上再次顺利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成功完成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第二阶段目的,同时也标志着我县国税 “营改增”试点工作与全省同步成功上线。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