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陇川县纪委节日期间作如下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单位公车一律封存管理。
中共陇川县纪委宣
2013年9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