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川县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的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出台了《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以时间表为核心;以进度、质量、廉政为关键;对重大决策部署实行任务驱动、责任到人、过程介入的“路线图”跟踪监督模式,有效促进了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该办法规定县委重大项目或重大决策部署作出7个工作日内,县纪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监督责任人。负责监督联系的各纪工委于7个工作日内,与负责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单位取得联系,研究并拟定跟踪监督责任书,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及时间进度,双方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按照时间表来进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2013年,陇川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06个重点建设项目和60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按照跟踪监督实施办法,共下发《工作跟单督查通知》166份,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166份,开展跟踪监督检查241次,发出《整改意见书》10份,整改问题15个,截止6月份,全县86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941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8.4%,同比增长66%,实现投资增长速度排名全州第一位好成绩。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