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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切实推进行政效能监察优化政务服务

浏览量:1062   作者:钱保春  日期:2013/8/26

 

近年来,陇川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效能建设为抓手,采取“一二四四”工作法,即通过建立一项机制(效能督查机制);建设两大体系(为民服务体系、群众诉求受理体系);落实四项制度(项目跟踪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制度、工作评议制度);突出四个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督查到位、绩效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强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改善政务服务,优化政务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

——建立效能督查机制,解决效能监察推进动力。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主要领导负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抓,确定了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同志从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到位,初步形成了纪委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的行政效能督查机制,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为民服务体系和群众诉求受理体系,搭建效能监察运行载体。构建好为民服务体系,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9个乡()为民服务站,71个村()委会为民服务点,聘任了802名村()民小组的为民服务代办员,建成了县乡()()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为简化办事程序,对全县36个县直单位涉及的29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60项,合并其中66项为24项,共保留96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36个单位和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服务窗口,按照“部门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原则和“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的要求,各进驻部门将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将各部门审批科室向中心集中,做到部门审批服务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高效运转。

在构建好为民服务体系的同时,陇川县积极探索建立群众诉求受理体系。按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要求,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标示牌子、有值班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流程、有工作台账等,构建了以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为枢纽、乡镇纪检专干、行政村、村民小组纪检监察信访联络员为补充的群众诉求网络体系。建立了县级“群众投诉中心”1个、乡镇“群众投诉中心”10个,村级“群众投诉站”78个,组级“群众投诉点”841个,设置群众投诉箱930个。对群众诉求实行“定期上报、分类处理、各负其责、结果公开”的运行处置保障机制。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每周星期一上午开箱,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整理、分类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处置,处置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保证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在陇川网、中国目瑙纵歌之乡网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全县各单位开通“96128” 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实时监测涉陇信访事件,开通了“陇川纪检监察”官方微博,加强与网民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网民的合理诉求。

两大体系的建立,形成了政务服务活动、工作效果反馈同步互动的动态机运行制,为效能监察的运行提供了载体,确保了效能监察的及时有效。

——建立项目跟踪监督制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制度、工作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制度,切实增强效能监察的可操作性。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在认真落实责任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全县各部门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要求出发,建立了项目跟踪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制度、工作评议制度,逐步形成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效能监察制度体系。

一是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制度。陇川县采取“工作跟单督查、项目进度排位通报、资金跟踪问效、干部履职倒查”的措施,以时间表为核心,以进度、质量、廉政为关键,实行任务驱动、责任到人、过程介入的“路线图”模式对工作部署、项目推进进行跟踪监督。继去年对全县42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监督后,今年对年初初县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的106个重点建设项目建设、60项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通过项目实施部门的努力和监督工作的及时跟进,预计全县上半年完成投资941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8.4%,同比增长66%,投资增长速度排名居全州第一位。

二是对工作任务实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制度。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纪委监察局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明确监督责任人。对应纪工委监察分局在7个工作日内与工作部署和项目推进涉及责任单位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任务目标,结合各单位的职能进行分解到部门,部门分解到股室、岗位;对县人民政府与上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都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对部门工作作风实行工作评议制度。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对一至三家单位进行行风评议,并对上一年被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评议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摸清被评议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其提出工作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今年,陇川县开展了对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评议,并对县水利系统进行了跟踪检查。近年来,陇川县已相继对县公安局、县住房建设局、县电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开展了评议和跟踪检查,有力地促进了被评部门效能建设和作风转变。

四是对工作效能差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明确项目和工作推进的时间、责任,纪工委监察分局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根据《时间进度表》抽查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工作进度不能按时推进但不影响最终目标任务完成的,由监督责任人对监督对象进行约谈。因进度不能按时推进影响最终目标任务完成的,或者两次不能落实《整改意见书》的,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

——确保任务分解、工作督查、业绩考核、责任追究四到位,做到效能监察目标和效果的统一。任务分解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目标压力、任务驱动促使职能部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遇到困难问题主动沟通协调;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和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等单位对常规工作按月报告、具体工作实时通报、督查结果按季通报,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抽查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度快、工作效果好的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今年已下发《工作跟单督查通知》166份,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106份。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排位后十位、资金审计有问题、出现干部不认真履职,导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部门实施工作责任倒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工作责任。去年对12个项目推进排在后10位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和约谈,今年已开展跟踪监督检查53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13人,有力地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