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一批“五老”治病难、住房难问题,扎实改进助老作风,
此次活动是陇川县民政局根据云老发〔2012〕28号和德财预〔2013〕23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陇川县老龄工作实际,及时帮助扶持我县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部、老复员军人等“五老” 解决住房难工作。县民政局先后二次深入各乡镇调查摸底,认真研究,严格按照规定的对象和标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经上报省老龄办和州老龄办审定,陇川县章凤镇杨世传和杨恩钦二户确定为“五老”帮扶对象,并下拨陇川县帮扶资金8万元,用于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