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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难”问题不再难

浏览量:946   作者:陶荣城  日期:2013/8/12

今年218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促进解决“三难”问题的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的三难问题。陇川县纪委积极探索,结合陇川实际制定了《陇川县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监督实施办法》,推行“任务驱动、责任到人、过程介入”的“路线图”监督模式,促进了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三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任务驱动解决项目难落实

任务驱动即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结束形成纪要,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县纪委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并进行任务分解,直接由县领导挂钩负责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由县纪委的各室和纪工委书记作为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人,下发《工作跟单督查通知》。同时实行县委常委挂钩联系抓重大项目,11个常委分别全县42个项目,加强项目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15月,安琪公司、英茂集团、陇川县人民政府三方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亿,设计年生产能力2万吨,预计年产值5亿元,实现税收和利润近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00余个。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跟进,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进展。对项目涉及的部门,签定《跟踪监督责任书》,按项目实施要求制订《时间进度表》,以时间表为核心,以进度、质量、廉政为关键,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项目从选址、规划,到建设用地的征转报建,以及项目其他各项报建备案、审批手续办理顺利,水、电、路、通讯网络、场地“四通一平”等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了项目投资的如期落地,经过近一年的建设顺利竣工投产。

当陇川年产2万吨干酵母项目点火试运行的时候,安琪项目公司所有的人员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一位负责项目建设的李经理会心地说:“在陇川办事、投资建设项目我觉得更有信心了” 。

责任到人解决办事难落实

责任到人即监督责任人于7个工作日内,与负责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单位取得联系,研究并拟定跟踪监督责任书,明确落实工作的时间表及责任,双方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说:我们与部门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就是要解决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人抓、有人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围绕这些项目抓住责任人不放松。

20127月安琪项目公司正式开工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工人,而随着工程建设,工人变动比较大,有时多的时候将近上千人,最少的时候只有300人。按照德宏州用工合同的要求,用人必须缴纳“五险一金” (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且实行一年一交,公司觉得按照一年一交,公司按照人数最多是缴纳公司负担重,按照最少缴纳,又怕改保的人未能缴纳,公司提出实行一月一交,根据现有的系统又不能实行一月一交,最后县纪委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沟通协调,争取能够得到解决。当县纪委书记9月到该公司调研时问:“五险一金一月一交的事情给解决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已解决了,非常感谢书记,多亏了书记帮忙。

过程介入破解问题难解决

县纪委执法室和5个对应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工程的关键环节(什么时候动工、什么时候完成基础建设、什么时间竣工)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推进速度缓慢的给予通报,连续2次被通报的进行约谈,连续3次仍被通报进行诫勉谈话。

“纪委的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就到我们工地上问,工程建设中有什么问题,每次来都帮我们很大的忙,比如项目贷款、协调光缆及有线电视进入厂区的问题、生产所需煤炭等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快就有了解决方案”。陇川县安琪酵母公司负责人、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周明星说。

陇川县纪委围绕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点和关键环节,对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积极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好的单位,由纪工委提出,领导小组认可后,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进度不能按时完成但不影响最终目标任务达成的,由监督责任人对监督对象进行约谈。因进度不能按时完成影响最终目标任务达成的,或者两次不能落实《整改意见书》的,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

监督模式推行以来,共下发《工作跟单督查通知》166份,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106份,根据时间进度表共开展跟踪监督检查53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13人。2013年上半年全县86个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941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8.4%,同比增长66%,投资增长速度排名全州第一位。

 

 

 

 

 

文章来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