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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地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工作圆满结束

浏览量:934   作者:李亚丽  日期:2013/8/2

 

按照国务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要求,20138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工作属营改增范围将随之划转国税管理而结束。

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自200711启用以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对内,指定专人负责该系统的使用、维护,并对分局开票人员进行培训;对外,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展开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该系统的使用,有效的防止了税款的流失,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实现了行业税收的源泉控管。

据统计,自20071月至20137月,共累计填开32,605份公路货运发票,征收税款3,498万元。其中,营业税1,865万元,企业所得税22万元,个人所得税1,370万元,印花税25万元。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