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被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依法监督和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保证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该《条例》既是云南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保障,也是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对保障云南省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保护、抢救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各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在会上,全院干警认真细心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领会其精神,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