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州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年初县检察院及时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于3月14日组织召开2013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院干警签订不吸毒保证书。年中,各科室局队都撰写了上半年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情况报告,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在全院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人人抓廉政的工作氛围。
二、 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检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读本》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示范教育,上半年,组织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6次,参观陇川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次,举办思想道德暨警示教育宣讲大会1次,撰写纪检监察信息18期、理论调研文章4篇、网评6篇,每名干警都撰写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选送3幅作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1名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官文联第二届“迎新春、送文化”春联征集活动并获得优秀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引导干警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三、 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正执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城子镇扎多村,扎实开展“四群”教育,要求干警到挂钩联户群众家中同吃同住同劳动,听民生解民忧,赠送村委会价值1万余元的打字复印一体机1台,帮助协调解决慰问金及困难补助金1万余元。成立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源头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院干警签订源头防控工作承诺书,切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和其他重要信访信息的预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办理重大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各项经费包干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行透明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廉政档案、作风建设档案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控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加强对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开展节前预警提示4次,检务督察2次,未发现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四、惩防并举,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上半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目前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在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接受预防咨询240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件,开展警示教育宣传5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次。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和“公正司法为人民”等宣传活动,组织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到检察院听法制讲座、观看展板、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收到了较好地实效。
五、强化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确保检察环节正确适用法律。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中,司法警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出警,有效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规范执法、安全办案。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自身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工作,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征求意见,争取监督支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和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案件监督、现场监督和庭审观摩评议,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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