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近日,民政局领导班子及抽调工作组深入到9个乡镇指导 “按标施保”工作推进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工作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工作组详细了解了近期乡镇“按标施保”工作开展情况,对前期所取得的工作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按标施保”工作开展提出要求:一要严格标准抓落实。严格核定家庭收入情况,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规定政策标准落实到位,切实将深度贫困人口和边远困难群众纳入重点保障对象。二要深入调查抓实情。入户调查好家庭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和避免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确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要健全档案抓完善。村级资料要有入户调查表、评议记录、公示存档和低保台账。乡上要有调查记录、评审记录、申请审批表等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对长期保障户每年核查一次,最重点保障户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对一般保障户原则上半年或每季度核查一次的方法分类管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低保资金送到那些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手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