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7日,由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农林水纪工委等单位代表组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委员会对陇川县 “3.10”地震人饮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分工程现场组和资料组进行,验收委员会通过实地查看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查阅工程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汇报后,经充分审议后形成了验收意见,认为两个工程项目都按批准设计规模、建设内容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各项目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验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验收资料齐全,工程质量合格,一致同意通过州级验收。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据悉,陇川县 “3.10”地震人饮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9件单项工程,涉及7个乡镇,影响人口19930人。工程于2012年的1月4日开工,2012年12月15日全部完工,实际完成工程投资222.98万元,共完成开挖土石方4444.5 m3,回填土方3809.5 m3,砌筑M7.5浆砌石680.38 m3,浇筑C20混凝土71.27 m3,砌砖14.6 m3,钢筋制安7.32t,M10水泥砂浆抹面443.6 m2;架设管道87.654km。 陇川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67件单项工程,主要解决8个乡镇27个村民委员会71个村民小组 16396人和2所农村学校师生66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于2012年11月20日开工,2013年4月20日全部完工,实际完成工程投资1084.66万元,资金由国家专项资金、省州配套资金和其他项目整合资金构成。完成土方开挖22682m3,土方回填18186m3,砌筑M7.5浆砌石2375m3,浇筑C25混凝土599.33m3,浇筑C20混凝土921m3,钢筋制安128.2t,砌砖57.8m3,架设管道223.7k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