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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四举措保障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畅通运行

浏览量:990   作者:  日期:2013/7/1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陇川县纪委监察机关积极创新诉求平台,将纪检监察受理群众投诉平台延伸到村小组,在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设“群众投诉中心”,在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设“群众投诉站”,在村民小组设“群众投诉点”,构建陇川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平台。四举措保障群众诉求“五级联动” 畅通工作。

  一是定期上报。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每周星期一上午开箱,整理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午5:30根据登记整理的群众反映问题逐级上报县纪委信访室。对涉及重大信访信息执行及时报告制度,对重大信访信息2小时以内逐级上报,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置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1小时以内上报。

  二是分类处理。根据收集到的情况,属检举控告内的,登记在“信访举报专用台账”;非检举控告类的登记在“群众诉求登记台账”。 对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件要及时报送乡()纪委办理,涉及县委管理的干部,乡()纪委要及时报县纪委办理;对非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件,本级能解决的,报主要负责人由本级办理,本级不能解决的报上一级投诉机构办理。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以及历年来遗留和长期重复访的信访疑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

  三是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级交办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办,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四是结果公开。在陇川网首页建立“受理群众投诉公开平台”,将所受理的群众非检举控告类问题及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通过建立“受理群众投诉公开平台”,一方面随时掌握各级群众诉求中心、站、点工作动态,促进工作常态化开展。另一方面及时让公众知晓受理及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文章来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