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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政法委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四到位

浏览量:1019   作者:杨丽娟  日期:2013/6/25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陇府办明电[2013]48号)的文件安排,陇川政法委紧紧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这个主题认真组织委机关干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

领导重视、落实到位。及时召开全委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陇府办明电[2013]48号)精神,安排部署此次宣传活动周的工作要求,并对日常工作,办公区域的水、电、办公用品进行规范,落实责任人,落实节能长效机制。

组织活动到位。一是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减少白色污染,该委办公室、卫生间垃圾箩不再摆放塑料袋,积满垃圾后直接倒入办公楼下的垃圾桶。二是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要求节能活动周一周,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要尽量步行上下班,要求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照明灯,不使用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三是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上网浏览“节能低碳”科普展览活动。

提高节能意识,督促管理到位。提倡节能意识,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弘扬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资源环境,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全面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加强督促管理,养成节能行为习惯和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将节能工作要求体现到了具体日常工作中,日常办公时要求文件材料要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和核查、上下班关闭电脑、电灯等电源等行为规范,并由月带班领导抽查。

营造氛围到位。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认识,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节能习惯;让节能体现在具体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在水龙 头前张贴 “节约每滴水”、在照明灯开关上张贴 “减少照明节约用电”、在打印机上张贴 “正反打印”等提示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能意识。

文章来源: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