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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水利局多措并举促进解决“三难”问题

浏览量:1052   作者:童丽秋  日期:2013/6/2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纪检监察部门有关积极促进解决“三难”问题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的“三难”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得到落实。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完善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水利局规章制度》、《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督查工作制度》和《水利信息管理》等制度,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和水利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并根据职责分工和权限,对所交办或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各项工作的整个督查督办工作全部由办公室完成,实现了电话催办的督查催办方式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同时,办公室如实对局属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已完成和超期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根据即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分和扣分。另外,严格按照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十项规定”要求在全局内部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失职、滥用职权,违反纪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改变干部作风落实不力、效率不高的现象,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增强、政治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提升服务质量,解决项目落地难的问题。根据陇川县纪委、陇川县监察局关于对2013年县重点建设项目及重点工作启动跟踪监督的通知要求。我局对8个重点水利建设项目、4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行局分管领导督促落实,解决“项目落实地难”问题,每个项目都由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组负责,抓项目建设落实。首先,明确挂钩领导的工作职责。及时深入项目工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项目主管及建设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其次,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协调,认真解决出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并对所负责重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同时每月对管辖范围内重点项目的投资、资金、建设进度情况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向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执法室、监察室、县发改局、县统计局报送,每月向社会公开一次。最后,严格督查和考核。实行年度重大项目挂钩监督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地监督检查,并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纳入行政执行力考核范畴,对迟报、漏报、谎报工作进度以及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股室、站、队,在年终考核中按规定扣分,情节恶劣的,由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三、实行定期走访,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认真抓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答复工作,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截止2013615,我局接到网上信访件3件,群众来访6/30人次,办理答复4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积极深化“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水利政策,推进促进解决“三难”问题。

文章来源: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