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圆满完成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12年度,陇川县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户106户。其中,不参加汇算清缴的86户,应参加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的企业20户,较去年增加1户,实际参加汇算20户(盈利企业15户,亏损企业5户)。累计征收入库企业所得税1,362.59万元,同比增收449.8元,增长66.16%。
具体做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管理员送政策上门、集中辅导等多种方式将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纳税调整事项及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纳税人,确保纳税人自主、准确办理相关涉税事;明确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应报送的资料等注意事项。二是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对汇缴企业申报资料逐户进行审核,对收入、成本费用列支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核实、认定,及时加强与日常管理信息的比对。三是规范税前扣除和减免税项目的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减免税管理要求,对备案类项目,利用税法宣传、申报辅导等多种渠道告知纳税人备案要求,加强对应备案而未备案项目的后续管理,保证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做好企业所得税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基础台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弥补亏损台账的同时加强对台账数据的跟踪管理,对日常管理中调整的数据,及时调整台账数据。五是突出做好对数据异常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组织深入企业实地开展汇算清缴服务,督促补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