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于
会议首先由技术单位昆明创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汇报了《陇川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情况,并由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作了补充说明。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认为陇川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成果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总体思路,符合《技术指南》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的规定,符合陇川县实际,原则上同意通过审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缺口太大,新增交通水利建设满足不了项目指标;二是合理规划目标,分步骤进行,并重新规划投资估算;三是要注意和边境实验区规划相衔接,集中开发,重点发展。要求陇川县进行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省厅。
根据《云南省县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结合陇川县实际情况,本次规划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为陇川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扣除坝区和坡度大于25度且面积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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