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推进农村低保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群众矛盾,切实解决群众最根本最基础的民生问题……”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福鸾在全县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上讲道。
“谁来吃低保?”,从来都是群众争议和上访的焦点问题,在农村基层,屡禁不止的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近日,陇川县制定下发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科学评议保障对象,明确保障标准,建立保障措施,三措施为实现全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严格民主评议制度,科学评议保障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保障对象。召开村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人,尽可能的增加村民代表人数,县乡相关部门分片负责、包干到村进行现场指导,并与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一起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人数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定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相关内容,公示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
二是严格入户调查制度,科学测算保障标准。建立科学测算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由各乡镇派出工作组对原有保障对象以及符合条件新增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核定家庭收入。村民委员会在审核时入户调查率为100%,入户调查核定家庭收入须有被调查家庭人员签字,采取家庭收入核定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保障对象,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是严格动态管理原则,科学实施保障救助。按照保障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额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原则,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程跟踪监督、检查、指导,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对冒领、骗保等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均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访案件,确保农村低保按村施保工作公平有序推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