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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交警大队车管所采取措施深入陇一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

浏览量:1105   作者:李根林  日期:2013/5/31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登记工作顺利开展,52728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组织交通安全协会、检测站、保险等部门深入陇一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提前谋划。为深入陇川一中集中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大队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大队领导积极与学校联系,由学校政教处通知各年级各班,需要办理电动车牌证业务的师生,事先准备好合格证、购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业务资料,工作中做到忙中不乱,合理分工为电动车现场查验、拍照、称重、信息核对、贴标等工作,通过工作组全体人员加班加点,两天共完成了381辆电动自行车的落户工作,赢得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宣传氛围。以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为契机,积极对学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还结合《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交通事故案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讲解,并教育学生未满16周岁的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在人行道违规行驶、闯红灯、在车道内随意行驶、逆向、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