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陇川县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优化软环境建设,有效降低了干部履职的廉政风险。
2010年,陇川县在全县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各单位针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填制《岗位廉政教育风险查找表》、《风险防范承诺表》和《案例表》,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作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强化了广大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意识。
今年,根据省州的部署,陇川县采取具体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制度,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紧贴桥头堡建设加强防控、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的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通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制定防控措施,强化科技防控、拓展防控方式,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部门和监管薄弱领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集中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防控工作动态备案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按要求填制《职权目录一览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对应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于每年4月3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