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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板岩过调研陇川县饮用水水源情况

浏览量:1735   作者:刀金彩  日期:2013/3/27

为了加强全州饮用水水源保护,起草《德宏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326,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板岩过带队,州人大办、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局等单位组成的调研组到陇川县调研饮用水水源情况。

在汇报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常枝旺汇报了陇川县饮用水水源情况,提出了我县当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板岩过副主任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陇川县对保护水源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出台《德宏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好的保护水资源。就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工作,他强调:一是加强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滥砍滥伐;二是对不适合种植农作物的二台坡,采取退耕还林的方法,保住水源;三是划定水源保护区域,界定核心区、控制区,将保护区域纳入重点保护范围,采取禁伐、禁牧等方式保护水源林,居住在水源保护区域的群众要异地搬迁;四是取缔较小的、无效益的或是效益不大的木材加工企业,减少木材砍伐量。

县级参会单位还从林业、土地、水利、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反映我县饮用水水源水量和水质问题,州调研小组领导表示,一定会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并出台相应条例保护水源。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