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气氛,中央政法委定于2013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我县结合开展“平安陇川、法治陇川”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陇川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并通过下乡镇设点摆摊宣传、深入基层开展社区矫正活动、观摩民事案件开庭及举办“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主题的法制讲座等活动,多途径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2013年3月11日,我院组织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到本院开展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陇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腊布带领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参观了陇川县检察院近年来查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例展板、职务犯罪预防及举报宣传周相关图片。我院反贪局局长张建华向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讲授了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主题的职务预防犯罪讲座,张局长结合职务犯罪的概念,分析我院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和预防对策。听取讲座后,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对职务犯罪概念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有了全新的、深层次的理解,并对检察院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2013年3月12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到陇川县景罕镇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设立宣传点、法律咨询台及检察长接待处,展示我院近年来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例制作的宣传展板,引来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并争相谈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达500余份,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的性质、案件受理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平安和谐陇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3年3月14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滕永海副检察长带领控申科和民行科全体干警参加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共同举办的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观摩活动。在活动中,我院干警认真旁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诉讼活动。通过参与此次观摩活动,对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为今后的民事审判监督及民事案件抗诉开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3年3月14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滕永海副检察长协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多家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到陇川县陇把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联席会议。
会上,滕永海副检察长与参会的11名矫正对象进行交流,并勉励他们自强、自立,尽早融入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对表现比较好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呈报减刑。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矫正对象服从管理,改造,早日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二是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矫正对象,要予坚决打击,维护刑罚的公正与尊严;三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加强对农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防止出现脱管后再犯罪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