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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铁楠检察长对陇川检察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

浏览量:934   作者:桂盈萍  日期:2013/3/20

   2013313下午,德宏州检察院铁楠检察长到陇川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通报全州各项检察工作在全省执法办案考评中的排名情况,并结合县检察院2012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2013年陇川检察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提高发现线索、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保持办案规模,实现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新修的刑事诉讼法,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不出现捕后绝对不诉、捕后撤案或捕后判无罪的案件;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团结班子,加强队伍建设,共谋如何发展检察工作,多商量、多议事,出谋划策,促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五、重视案件统计工作,注重培养统计人员,确保统计工作不出错;

六、加强工作总结和创新,努力提高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桂盈萍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