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评比,陇川县审计局再度荣获“陇川县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这也是自2008年来连续第五次荣获该称号。
五年来,陇川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以四项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按照《廉政准则》和“八不准”纪律,严格监督审计人员纪律,切实提高廉洁从审、依法从审的执行力;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审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审计职能发挥的各个环节,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审计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审计工作;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落实责任机制;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