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作风建设,陇川县国税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提出五个要求和五个不准。
“五个要”: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服务好群众,组织好税收收入;要求讲真话、讲实话、办实事;要勤学习、勤好问、勤办事,不懂的赶紧问,不会的赶紧学;要廉洁从政,依法征管,严守党的纪律;要紧跟形势,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顺应朝流,弘扬好的作风。
五不准:不准在非公务活动场所、餐馆等着税务制服;不准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参与堵博活动;不准借请客名誉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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