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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工商五项监管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事故

浏览量:1210   作者:董文海  日期:2013/2/17

 

春节期间,陇川工商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认真排查各类消费市场安全隐患,从而确保了201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零事故。该局采取的措施是: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主体行为。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户,必须经安监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才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经营户,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用“消费满意在云南”陇川启动之机,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守法安全经营意识,把好烟花爆竹进货关、质量关。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放心安全”烟花。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巡查重点,增加巡查频率。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商品质量证明,防止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全县有经营批发烟花爆竹资格的公司有2家,有零星销售资格的个体工商户162户。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维权网络和基层工商所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烟花爆竹消费者申诉举报,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合力。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工商、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对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实行全方位监控,保证市场消费安全。

春节期间,陇川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8余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批发公司2家次,零星销售户162户次,依法责令改正22户,查扣不合格烟花70封,小擦炮120盒,确保了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市场零事故。

文章来源: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