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县长毛从祥作了讲话,他指出: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陇川行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服务社会,促进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打假扶优,推动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优势,积极建立共同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强化广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并通过消费者协会组织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最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和人员积极在“消费满意在云南”我参与、我签名签字布上签名,“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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