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近日,陇川县纪委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督查工作组。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组长,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纠风室、执法室主要负责人和广电记者为成员的督查组,对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各部门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借乔迁新居、孩子满岁等名义乱请客违规收受礼金,赌博等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本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个严禁”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问责或党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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