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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浏览量:1218   作者:张潇元  日期:2012/12/24

 

陇川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陇川县实际情况,稳步开展一系列政府采购工作,有效促进县政府采购公众形象的提升,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是贯彻政府采购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断完善各种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内,按采购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批,逐步实行了“先审批、后采购”的模式,截止1219共办理各类政府采购审批资金2741.07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2060.42万元,其他资金680.65万元。

三是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建立并采用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信息统计工作更加的完善。

文章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