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为了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陇川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制度建设,净化社会保障资金运行安全环境。
一是加强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对账制度,确保社会保基金(资金)相关单位之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五险”统征的基础上加强财政、税务、办机构、银行等4方每月核对收入情况;财政专户会计、出纳、银行等3方每月核对收支结余情况;财政与经办机构每月核对收支结余情况等。
二是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资金)签批制度。属于日常需要拨付的社保基金(资金)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表、财政社保股股长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再报局长签批后方能拨款;属于应上划上级的基金(资金)数额较小的、经常性办理的由财政社保股按照文件规定自行上划,数额较大的由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批后报送财政社保股,由社保股股长提出意见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再报局长签批后方能办理。
三是坚持会计凭证、单据、指标文件等财务资料交接签单制度。银行与财政专户出纳员交接要签单;财政专户出纳员与会计交接要签单;财政与各经办机构也要签单等。
四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账薄、凭证、报表、指标文件等财务资料的装订、归档等管理程序,都严格按照《陇川县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各门类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陇档发[2009]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多部门联合大检查,确保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安全。
通过对财政专户资金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促进管理创新,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社保资金的运行安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