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资金使用安全,发挥财政监管职能,12月份以来,由县财政局、县纪委派驻纪工委,项目主管单位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初中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卫生院建设、农村急救体系县急救中心建设、农村小水电南宛河二级代燃料项目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经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业主单位能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程序,各项管理措施符合行业规定,施工组织合理,安全生产到位,按照工程计划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核算规范,资金能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但部份项目仍存在工程进度慢、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资料收集不规范等现象。检查组对下一步项目实施与管理提出了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确保项目建设按工程进度付款,各项支出签批手续完善,财务核算规范,做到按期完工并通过各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是继续做好项目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按照规范要求各施工参建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加强施工中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创优良工程。继续做好施工安全,强化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并强调加大监理部门的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专人负责。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整理存档,各项资料完整,实行专人、专档管理,为项目今后验收打下基础;做好项目设计变更和签证手续的办理,按规定程序审批,做到及时办理,手续完善,为项目的竣工结算编制打基础。
四是对项目建设过程地方筹措资金难度大问题,后续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级各部门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促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及早发挥效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