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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财政局对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浏览量:1057   作者:唐林云  日期:2012/12/20

 

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陇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10]84号)文件精神,陇川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组织相关人员对陇川县2011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项目执行、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等进行了综合评价。

20071月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陇川县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保证了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五年先后进行了两次扩面,三次提标,截止201112月底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由最初2820 8151 人扩面为23005 39022人,从最初的每人每月30的保障标准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82元。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陇川县2011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文章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