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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政局对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终验

浏览量:1129   作者:  日期:2012/12/5

 

,陇川县民政局组织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救灾物资储备库了进行终验。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四评”的方式进行,一是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二是查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三是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做工程竣工报告;四是参加验收单位对工程作出评价,并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验收会上,县第二纪工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技术人员对工程作了评价,并提出了验收意见。

陇川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属“3.10”地震恢复重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建筑面积630.7平方米,工程于20122月开工建设,于201211月竣工,该局能够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及现行的财务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设立项目资金管理专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负责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拨付施工方110万元。

  

文章来源:县国税局